主持人 尊敬的各位嘉宾,大家下午好,欢迎来到“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络论坛”直播间。今天下午3点至4点,“网络盗版的防范与维权”网上论坛直播活动将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络论坛”直播间举行。今天,我们请来了三位嘉宾。有两位是来自政府部门的领导,一位是国家保知办副秘书长温再兴,另一位是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许超,还有一位要特别介绍一下,他就是中国文化史学者、著名艺术理论家、散文作家余秋雨老师,相信网友们对他的作品都不会陌生,从《文化苦游》到《山居笔记》,从《霜冷长河》到《千年一叹》等,每一本散文的问世都会在华人圈引起轰动。今天非常感谢余秋雨老师在百忙之中参加我们的论坛。在活动开始之前,有请国家保知办温秘书长为我们致辞。 2007-07-30 14:57:57
温再兴 今天是“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络论坛”的第一期论坛,主题是“网络盗版的防范与维权”。在此,我们有幸请到了著名作家余秋雨先生和国家版权局副司长许超先生,和我作为直播嘉宾和大家共同探讨网络版权保护问题。本期论坛由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秘书长童之磊先生主持。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络论坛”是由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和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联合主办的。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由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和商务部主办,是国内唯一的保护知识产权综合性官方网站,它致力于全面反映中央和地方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工作动态,展现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最新进展,跟踪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是在国家版权局、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的支持下,由国内著名数据传播机构——“中文在线”联合国内知名的数十家出版机构、各地律师事务所及众多知名作家共同发起成立的,致力于在线维权。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络论坛”是系列访谈节目,我们希望借助这个网络平台,就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热点、重点问题及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不定期邀请各界学者、政府官员进行在线访谈,与网友互动交流,旨在关注知识产权保护事业,提高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针对当前互联网侵权盗版的现象比较严重的情况,为提高广大公众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引导权利人对网络盗版进行有效的防范及事后的维权救济,我们设定了第一期论坛的主题是“网络盗版的防范与维权”。在接下来的直播中,有关专家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和大家一起讨论这一问题,欢迎各位网友积极参与。届时,人民网、中国网、法制网、央视国际、中国普法网、中青网、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中华版权网、中国出版网等媒体也将对本次论坛进行直播,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主持人 在这么多的盗版当中,余老师认为碰到哪一种方式让您感觉最为气愤呢?
余秋雨 第一种方式我最不气愤,一开始有错字,后来照相排版错字也没了,这个不太气愤不是我原谅他,并不是在保护知识产权网这边表扬它。后面就开始有点儿气愤了,就是把我的文章切割以后的这种东西,还有不是我写的东西,这个就比较气愤了。更气愤是一种方式,什么方式呢?我后来通过一些朋友慢慢的打听到,侵犯版权的人时间长了以后,就积累了比较多的财产,有点儿财大气粗的意思了,财大气粗就会指挥若定,只要被他侵犯的人,有可能进行反击、查证或者起诉的话,他们就快速调动起力量来维护他,这个维护的方式使他侵权的作家没有力量再去起诉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 他们历年来都是这么做的,其中一个人从那个圈子里面出了,旁边人也这么证明。举个例子,如果哪一个导演拍了一个大片,这个大片被盗版了,这个集团好像要起诉,这个时候会组织很多文章围攻这个导演,或他艺术性不好,说他有绯闻,这个主要的侵害者也就是权利的主张者,完全没有精力来管盗版了。而且多少年来一直是这样,包括我本人感觉也一直是这样,而且会有一千多篇文章,有那么多谣言出现在我身边,没有组织是不可能的。后来知道有这样的一个集团在后面指挥,使得你没有精力追查。
主持人 看来盗版已经集团化,系统化了。从余老师的角度来讲,我知道您曾经发布一个反盗版声明,在中国的作家当中很少有作家这样旗帜鲜明的表态。有的人说表示不了解,有的人表示无所谓,有的人表示没有经历。您觉得作为作家,也就是权利人,为什么在中国文化界大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或者对盗版的侵害是这样一种态度呢?
余秋雨 我觉得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无效,因为他也想和他们计较,后来发现这个计较无效,后来又变成无奈,无效实际上是一种无奈的表述方法。第二,我觉得和中国的传统思维和社会舆论有关。觉得追究经济效益的人,好像在做着追求名利的事,真正值得大家崇尚的人是愿意放弃自己权利的人。这是中国传统的一种思维。古代是这样,后来我们在宣传一些先进人物的时候,也经常宣传他们放弃权利一面。在这种情况下,所以很多作家就想,既然是很无奈,我没有办法,何不把自己塑造成为一个潇洒的人呢?所以他们从无效、无奈最后把自己变成潇洒的人了。我们希望这样两种情景都不要出现,不要让权利人变成无奈,也不要让权利人由无奈变得假潇洒。
主持人 请问许局长,在过去几年当中,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国家在相关的法律方面,或者从立法到执法有什么新的举措,特别是网络的反盗版方面。
许超 国家对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还是非常重视的,要说远一点,从2001年说起,在入世之前,中国全面修改了《著作权法》,在《著作权法》里面规定,网络环境下著作权要受到保护。在2006年,我们国务院专门制订并发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这个《条例》实际上就是具体落实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规定。除此以外,我们还制订了部门规章,由国家版权局和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和相关部门制订不同规章,在各级法制层面上规定网络环境下不得侵犯他人著作知识产权。 执法方面,我们的法院走的很早,在2001年之前,法院在法律制订之前就已经开始执行网络环境注册权了,全国第一个网络注册权的案例发生在北京,好象是在1995年。这之后,司法审判促进了法律修改,为法律修改提供了很多有益的经验。在《著作权法》后,法院曾经两度修改《网络环境下保护著作权》的司法解释,法院现在可以说是网络环境下保护著作权的主要司法救济途径。大部分网络纠纷是在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的。在政府行政保护这一块儿,政府部门从2005年开始,每一年都开展对网络专项治理,专门打击网络环境下的版权盗版,在专项治理当中,首要目标针对专门从事盗版行动的网站,特别是“三无”网站,没有经过注册,没有经过备案,也没有明确法律代表人的网站,是政府绝对不允许存在的。今年专项治理仍在继续,从7月份开始,为期三个月。这是在执法过程中做的一些努力。 同时,我们也不断关注网络的发展,因为网络和技术关系非常紧密,它的发展速度,有时候使得立法跟不上,我们也要不断适应技术的发展,找出解决网络环境下一些应对的办法。 这是现在的基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