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5日,全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座谈会召开。商务部副部长、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姜增伟在讲话中指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是打击违法犯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两个基本手段。目前我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各项制度已经初步建立,衔接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查处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刑事案件和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明显增加。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违法行为应当接受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必须受到刑事处罚,承担刑事责任。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57件,同比上升了68%。

 

【政策法规】

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最高检《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节选)

公安部、国家版权局关于在打击侵犯著作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

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的暂行规定

关于在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

 
 
 

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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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仪: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自主创新大会上的讲话

徐绍史: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姜增伟:把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

朱孝清: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王东峰: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 切实加强工商机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李传卿: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向深入 

 

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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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经验交流】

上海市版权局——对著作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探讨

上海市公安局——完善协作机制 整合资源优势 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江苏省文化厅——细化衔接机制 增强打击合力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积极推进涉嫌假冒商标犯罪案件移送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发挥公安联络室作用 强化专利行政刑事执法协作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积极探索 努力开拓 建立衔接工作机制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搭建平台 建立机制 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协作

【司法机关经验交流】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把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引向深入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努力开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新格局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认真抓好衔接机制建设 积极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努力为大局服务 

 

各地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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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在上海试行

江苏省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将率先实行信息共享

国务院督查组督导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深圳市文化市场初步建立长效执法机制  

安徽高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广东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在深圳市召开

新疆保护知识产权呼唤协作机制

 

2006年3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发布会介绍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进展情况

2006年10月25日全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座谈会

【会议照片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座谈会图片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座谈会图片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座谈会图片

 

主办: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承办: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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