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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专利)管理机关与公安机关与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建立预防、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河南省知识产权局与公安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在知识产权(专利)管理部门设立联络处的通知》,目前,全省相继有12个省辖市公安局在同级知识产权(专利)管理部门设立联络处,初步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机制。主要措施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案件移送制度
河南省专利管理部门、公安机关针对当地专利违法犯罪现状,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各项制度,包括案件移送、信息通报、业务交流、相互协作执法、培训等制度,使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逐步走向制度化、组织化,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形成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合力。
二、加大查处专利违法犯罪案件的力度
专利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将重大专利违法及犯罪活动作为打击重点,集中优势力量,切实加大打击力度,突破了一批大要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01年以来,全省专利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协作开展专利执法408次。在商品流通市场、药品流通市场、农资流通市场等一系列集中打击专利违法行动的过程中,公安机关都给予了积极配合,使专项行动执法得以顺利开展。对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专利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案件,公安机反应快速,及时查处,杜绝和制止了一些暴力抗法现象的发生。2001年以来,公安机关配合专利管理部门开展集中打击专利违法行动45次。针对目前专利案件日益复杂化的发展趋势,对重大、复杂的专利行政案件公安还采取提前介入的形式与专利管理部门协作执法,效果突出。
三、加强协作配合
在查处专利违法案件的过程中,公安机关、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协作配合,互相支持,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公安机关、专利管理机关经常召开临时联席会议,必要时还邀请其他执法机关代表参加,共同会商、研究案情和决定打击对策,开展联合打击工作。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发现重大案件线索,或者在执法现场查获重大案件,认为涉嫌犯罪的,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派员到场,共同研究查处工作。双方认为符合移交条件的,立即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涉及知识产权方面专业性较强的问题,经常主动征求专利工作管理部门的意见,专利工作管理部门做到积极协助。
四、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情况的研究及办案队伍的建设
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每年采取不定期组织培训、经验交流、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联系、交流情况,并加强对专利违法案件规律、特点及预防、打击对策的研究,提高办案队伍的办案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协作配合机制。
五、总结经验,深入调研,探索法律盲点和工作难点
河南省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在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的过程中,注重从工作中发现问题,深入探讨衔接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和工作难点。在工作实践中,发现目前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乏法律依据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难以顺利实施的核心问题;二是在工作指导思想上理念陈旧,思路不够开阔,特别是在信息呈开放、双向、互动的今天,仍然停留在过去被动坐堂式接报、信息单向流动的方式上;三是在工作的可行性和预期目标上,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以致此项工作很难持续长远发展,有的探索和尝试半路夭折,无果而终,有的则出现此一时,彼一时尴尬局面。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根源,除执法监督在立法方面还存在缺陷外,现行监督体制和机制亦存在不可忽略的问题。主要是部门信息封锁、割据,发现问题的渠道不畅、机制不灵、手段有限,政务公开不落实,权力运作不透明,监督时机滞后、资源分散、方式落后,监督责任追究不力等。其核心是缺少一个互联互通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
来源于:全国整规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