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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主创新与民族品牌发展战略高峰论坛”上的讲话
姜增伟 商务部副部长
2007-8-3 10:25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尊敬的乌云其木格副委员长,
尊敬的黄孟复副主席,
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商务部,对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在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重要时刻,各界人士齐聚呼和浩特,研讨自主创新与民族品牌发展大计,相信对内蒙古振兴草原经济、实施品牌战略、激励创新精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品牌,是一个国家实力和形象的集中体现。早在1992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拳头产品,创造出我们中国自己的名牌,否则就要受人欺负。”在全球化时代,品牌意味着实力,意味着利益,意味着竞争力,国际竞争很大程度上就是品牌之争。品牌也是在现代商业竞争中致胜的核心要素。拥有品牌就拥有了市场。在当今国际分工体系中,发达国家凭借品牌和技术优势,占据产业链高端,分享了利益的主体。发展中国家由于技术水平落后,缺少自主品牌,在国际交换中流失大量利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利用外资发展加工贸易,实现了国际国内市场对接,培育了外向型产业体系,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我们必须看到,目前我国参与国际竞争,主要依靠的是低成本的要素竞争。我国自主品牌发展滞后、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已经成为推进产业结构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障碍。我国要实现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转变,必须把做大做强自主品牌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自主品牌建设。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温家宝总理说,名牌就是产量、就是效益、就是竞争力。商务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从去年开始,加大实施了品牌工作的力度,通过“品牌万里行”活动,着力打造品牌建设的四个工作体系:
一是品牌评价认定体系。出台了“中华老字号管理办法”、“商务领域品牌评定与保护办法”等,使品牌评价认定工作更具规范性和系统化。
二是品牌促进体系。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支持各种品牌建设。
三是品牌保护体系。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网”,打击侵犯品牌的行为,加大品牌的保护力度。
四是品牌推广体系。通过各种方式扩大中国品牌在海内外的影响,以及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推广我国的自主品牌。其目的,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国范围内传播品牌意识、激发创新精神,鼓励社会各界创造品牌、爱护品牌,为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目标而奋斗。
内蒙古自治区是全国实施品牌战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做得很好的地区之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品牌建设工作成就斐然,以伊利、鄂尔多斯、鹿王为代表的“绿色草原品牌”脱颖而出,为提升自治区整体经济实力、吸引资金、聚集人才、解决就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60年,既是终点,又是起点。我相信,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的不懈努力,内蒙古的明天将更加美好,自主品牌之花将会结出更加灿烂的果实,为我国的品牌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
(程昱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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