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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两天的“2006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由公安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联合主办。来自国际刑警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盟,以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政府和执法机构的官员和专家出席。与会代表一致通过了《上海宣言》。宣言倡导各国执法机构、工商界更加紧密地联合起来,共同制定更加适宜的合作策略和计划,携手应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这一全球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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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上午,“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览会”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正式拉开帷幕。这是我国首次举办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内容的大型展览,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保护工作成绩的一次全面展示,也是开展公众教育,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的一个举措。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也将在本地举办保护知识产权展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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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配合《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的实施,落实《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增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效遏制展会期间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规范展会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提高会展业管理水平,培育知名国际展览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贸促会从2006年4月至2007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蓝天会展行动”——2006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年度专项行动。本次行动命名为“蓝天会展行动”,寓意遏制侵权行为,净化展会环境,为中国会展业发展保持一片纯净的天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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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历史的见证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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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8号国务院令,颁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条例》共27条,自7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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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品牌万里行”在北京正式启动。这一活动是商务部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落实创新型国家战略、加快我国自主品牌建设的新举措。商务部将分“东部开放品牌行”、“中部崛起品牌行”、“西部开发品牌行”、“东北振兴品牌行”、“中国品牌海外行”五条线路,全面开展“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动。“国内行”将以各地重大商务活动、知名自主品牌为宣传重点,组织“品牌中国行推广活动志愿者先锋团”车队,深入企业、市场和社区,全程途径51个城市、历时129天、行程14290公里。“中国品牌海外行”主要以世界知名展会为依托,宣传我国自主品牌开拓国际市场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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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反垄断法草案等法律案首次进行审议。当公众对垄断行为反映十分强烈之际,反垄断法草案在经历12年的砥砺之后,正式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程序。作为规范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法律制度,反垄断法有“经济宪法”之称。因此,这部法律草案一经提请审议,就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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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规范文化市场执法行为,解决文化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文化部于7月1日启动全国文化市场“集中执法季”行动,重点整治网吧和音像市场。此次行动的主题是“执法规范化、市场天天查”,音像市场管理方面将重点整治批发、零售、出租门店经营侵权盗版音像制品,同时要协调当地工商、城管等部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音像制品的坐商和游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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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文化部建设“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暨发起成立中国娱乐行业协会新闻发布会隆重举行。会后,由文化部批准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开展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正式启动。7月27日下午,国家版权局举行新闻记者座谈会,就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收费问题做出说明。一时间,卡拉OK使用音乐电视作品由谁收费及收费标准等成为热点话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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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整顿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市场秩序,规范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活动,保护知识产权,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等部门决定,自2006年7月中旬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00天左右的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简称“反盗版百日行动”)。7月19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发出了《关于迅速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进一步深化打击侵权盗版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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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根据《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推动各地建立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别设立省级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以便形成覆盖全国的举报投诉网络,同时在经济较为发达、知识产权拥有量较多、外商投资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包括深圳、宁波、青岛、大连、厦门等5个计划单列市以及苏州、烟台、秦皇岛市等13个城市分别设立市级举报投诉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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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6月14日全球反假冒日”全球反假冒组织在法国巴黎宣布中国海关总署获得“全球反假冒2006年政府执法机构嘉勉奖”后,“9.8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召开期间,国际打假组织主席John
Anderson先生专程来华,当面向海关总署授奖,并对中国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中国海关在出口环节对侵权货物的打击充分表明了中国政府在打假方面的立场和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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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利法面临第三次修改。10月底,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专利法修改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并将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这次修改将力求解决现有专利制度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包括改进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和授权方式,完善实用新型检索报告制度等。我国还将加强对审查基准和标准的研究,因时因需制定相关规章,建立审查指南动态修改机制。统一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工作与复审及无效宣告请求审理工作的审查标准。建立健全与电子审批流程有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强化初审及流程管理、实用新型审查和外观设计审查之间的协调,形成全面统一的业务规则和办事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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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10月30日下午召开“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视讯会议”,具体部署重点地区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这也标志着“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进入集中治理阶段。本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营利为目,通过网络提供电影、音乐、软件和教科书下载的非法经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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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已经进入“冲刺阶段”,有望于2007年出台。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林炳辉透露,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内容包括20项专题和1个纲要,即“20+1”战略,20个专题包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以及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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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专利法进行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工作,对于加强本系统的能力建设,提高各级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知识产权部门与各有关部门及机构的协作关系,为专利法的修改创造良好条件,进一步发挥专利、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起到了很大的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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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12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的决定,我国由此正式加入这两个条约。国家版权局局长龙新民表示,加入这两个条约,有利于加强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借鉴国际社会在互联网领域版权保护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的著作权法律制度;有利于提高我国互联网版权保护水平,促进我国互联网产业的迅速发展;有利于表明我国积极参加建立互联网版权保护国际新秩序的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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